肿瘤切除后复发多见于食道癌、胃癌、结肠癌、直肠癌、肺癌、膀胱癌、乳腺癌和软组织肉瘤等。患者由于已经经过一次手术的打击,以及术后综合治疗的毒副反应,术后对生活质量的影响,肿瘤在体内发展所产生的负面作用,因此当诊断出肿瘤复发时,全身状况大多已极度衰弱,在局部或远处多已发生转移,故再次手术的机会不多。
以下情况可考虑再次手术:
.身体状况尚好,估计可以耐受再次手术;
.肿瘤复发距第一次手术间隔时间比较短,癌灶局限;
.无远处转移;
.因癌复发所出现的临床征象明显,严重影响生活质量;
.再次手术时,放疗所致的局部效应不致严重影响术野暴露及干扰组织愈合;
.由再次手术扩大切除范围,有关脏器的功能削减仍能维持一定的安全幅度;
.局部恶性又不易发生转移的巨大肿瘤,为消除压迫、缓解生活不便和有碍观展可行减积手术;
.因肿瘤复发而出现的压迫、出血、梗阻、穿孔、感染、破渍等所行的切除、修补、引流、短路和排空等手术作为急症和姑息抢救措施;
.对放疗、化疗不敏感的复发肿瘤有较多的再手术倾向。
复发瘤再次手术是否成功和效果如何,在很大程度上受肿瘤所在的脏器所制约,有更多的随机性。虽然再次切除如佐以化疗、放疗和积极支持疗法仍能有较长的生存期,但毕竟是复发瘤。从体质、病程、手术难度、切除的可能性、手术并发症和所承担的风险而言,与第一次手术差别比较悬殊,应从严掌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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