肿瘤发生转移均为晚期病例。由于肿瘤治疗方法的进步,支持疗法的加强,生存期相对延长,因而临床上转移瘤比较常见。
转移瘤的手术治疗具有可行性的基础是:
.转移瘤发现早,为单一孤立病灶,有切除可能;
.原发癌已经切除或运用其他方法得到控制;
.患者周身状况在运用支持疗法后使体质水平可以耐受相应的手术;
.转移的部位对生命造成严重威胁;
.切除转移癌灶并不明显增加手术并发症和手术风险。
转移瘤手术治疗的指征比一般肿瘤手术选择更为严格。
应以减症和延长生存期为取舍标准;以全身状况和原发灶进展程度为依据。转移瘤多采用局部姑息性切除。只有在特定条件下,原发瘤得到满意控制,才做适当的扩大切除以便赢得更长的宽松时间。脑、肺、肾、肝转移瘤有较多的手术机会,骨转移单用放疗就能取得止痛的效果。
转移瘤有以下分类:限局性的,广泛的;同时的,异时的;单脏器的,多脏器的;癌前性的,癌后性的转移。
同时的转移瘤如情况允许可同期或分期切除原发灶和转移灶;单一器官的多发转移瘤及多器官转移瘤不宜手术,应以化疗为主;单一器官的孤立转移瘤常是手术“最佳”指征;多器官的转移瘤多已没有手术机会,如有可能只择其对生命严重威胁的转移瘤优先处理。
对转移瘤的手术治疗要根据病情做具体分析评估其得失。只要条例允许一次或多次手术能为综合治疗赢得时间,也能取得一定效果。事实证明包括手术在内的综合治疗转移瘤,在有较好的生活质量前提下可以延长生存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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