熏鱼、熏鸡、火腿、腊肉和熏豆腐虽是许多地方的家常风味食品。但如果长期食用,尤其是吃熏制过度的食品及焦化的食品有致癌的危险。有关调查结果实明,常吃熏制品可能是某些癌症的病因或促发因素,与之关系最密切的是胃癌和肠癌,如冰岛人有常年吃熏鱼、熏肉的习惯,冰岛胃癌的发病宰居世界第三位。
笨并芘是一种强致癌物质,熏烟中含有这类物质,在熏制中能污染食物;肉类本身所含脂肪在熏制时如果燃烧不全也会产生苯并芘;另外烤焦的淀粉也能产生这类物质。另外,从煎烤或烟熏的牛肉、鱼表面切下的焦痂物质也有很强的致癌突变性,在煎烤的动物性蛋白如牛、羊、猪、鸡、色的肉类、蛋类及加工产品咸肉、火腿等中都能检出此类物质。此类“致突变原”的物质毒性要比苯并芘大一百倍。
熏制食品致癌性的大小决定于许多园京:①与食入量有关:吃的越多,摄入的苯并芘等致癌物越多,所以熏制食品不宜作为日常食品:②与熏烤方法有关:最好选用优质焦炭作为熏烤燃料。熏烤时食物不宜直接与火接触,熏烤时间也不宜过长,尤其不能烤焦;③和食物种类有关:肉类熏制品中致癌物质含量较多,一公斤烟熏羊肉相当于250支香烟产生的苯并芘,而淀粉类熏烤食物中苯比芘含量较小.如烤白薯、面包。
由于熏制食品具有潜在的致癌性,家庭制作食物应以蒸煮为主,少吃或尽量不吃熏烤加工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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