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癌性发热与感染性发热鉴别
癌性发热以间歇性的不规则发热多见,热程或长或短,全身中毒症状不明显。细菌学检查阴性和实验室检查无感染证据,影像学检查只发现肿瘤灶而无感染表现,抗感染治疗无效,萘普生等退热治疗有效。感染性发热热型多为弛张热,全身中毒症状明显,伴畏寒、出汗、心动过速、细菌学检查有感染证据,影像学检查有感染的表现,抗菌治疗有效,一般退热药可暂时性退热。
2.癌性发热与药物热鉴别
治疗中博莱霉素、平阳霉素,白介素、干扰素等一些化学治疗药及生物制剂反应、输液、输血反应引起的发热常在停热后热度消退。
3.化学治疗、放射治疗、输液及输血反应等鉴别
(1)化学治疗药物:博莱霉素、平阳霉素、环磷酰胺、氨甲蝶呤、柔红霉素、门冬酶胺酶、顺铂、阿糖胞苷等可引起药物热。其特点,大多数于用药后6~10天出现发热,伴有全身不适感,畏寒、寒战、淋巴结肿痛。可出现药疹,但使用平阳霉素短时间即可出现。
(2)细胞因子:包括干扰素、白细胞介素Ⅱ、肿瘤坏死因子、集落刺激因子等,均可引起发热,表现为:发热在用药后短时间内出现,常伴有流感样症状;发热多发生于开始用药的几日。随着用药时间延长,发生率会降低,事先应用消炎痛类药物,能避免或减轻发热;发热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,剂量越大,发生率越高。
(3)抗生素:青霉素类、头孢菌素类、氨基糖苷类等可引起药物热,其特点为:应用上述抗生素期间,感染得到控制,体温恢复正常后又发热;用药后反较前升高,不能用原有感染解释,亦无继发感染依据;虽有高热,但一般情况良好,可伴有过敏反应如皮疹;停药后发热于数日内迅速下降或恢复正常。
(4)输血、输液反应:所引起的发热较易与癌热相鉴别,前者多发生于输血、输液过程中或输后2小时以内。停止输入或减慢输注速度,同时给予抗组胺药或肾上腺皮质激素后可很快退热,发热不会持续很长时间。
(5)放射性肺炎:易伴有发热,多发生于放射治疗开始后3—4周至放射治疗结束后1个月内,也有延长至2—4个月,患者刺激性干咳,可持续1—4个月若伴发感染可出现多痰,胸闷、气急、心慌、乏力、脑痛、发热,甚至明显呼吸困难、紫绀,少数可出现咯血。多伴胸膜反应,渗出性胸膜炎,广泛肺部炎症,晚期出现纤维化等。
4.其他
对尚未确定的肿瘤,但高度怀疑为癌热的患者还需要除外系统性红斑狼疮,结节性多动脉炎,播散性嗜酸性粒细胞胶原病,皮肌炎,亚急性变态反应性败血症,风湿热性结缔组织病和网状内皮系统疾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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