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生物治疗作为肿瘤治疗的第4模式已受到医学界的广泛重视,其临床应用原则如下:
(1)肿瘤的免疫治疗最大效应发生于两种情况下,即:①肿瘤特别小的健康病人;②治疗时没有发病,具癌肿高复发率的患者。故通过外科手术或药物治疗,使肿瘤缩至最小时免疫治疗最有效,阻止作用也最弱。
(2)根据宿主免疫功能状况选用适当的免疫治疗,如要使宿主恢复免疫防御功能是主动免疫治疗,来自供体的免疫细胞或抗体介入为被动免疫治疗,促使供体免疫白细胞传递信息给宿主细胞者为继承免疫治疗。未经长期细胞因子治疗,且肿瘤局限很小者,用佐剂治疗最有效。
(3)手术、化疗、放疗期间免疫功能受到暂时抑制,阻止新的免疫药物发挥效应,须待抑制作用过后再进行。一般手术后1~2周,化、放疗前和化、放疗的疗程之间均为免疫治疗的恰当时机。
(4)生物疗法用药并非多多益善,无论体内、外的免疫活性测定结果多为钟状曲线,生物学活性高峰对应的为最适剂量,多于或少于最适剂量,活性就降低。
(5)如为每天给药,可引起免疫调节剂的耐受,宜间隙应用较成功。但α-干扰素的经验是长期低剂量最有效,可能因为直接作用于肿瘤所致。
(6)对细胞因子敏感的肿瘤并不表现为迅速消退,治疗结果可经数月才能肯定,有时治疗停止后疾病可继续改善;有时肿瘤生长停滞或分化代替肿瘤消退,生存期延长。
(7)细胞因子治疗并非无不良反应,不同种类其严重性不同。高剂量的细胞因子可出现病毒感染症状及血管渗漏综合征,甚至出现神经系统症状。
(8)在免疫系统精细的调节网络中,细胞因子不会孤立作用,联合应用的生物效应较明显。故必须注意细胞因子间的相互关系、协同作用和使用的先后次序。
(9)在免疫治疗前、中、后期,均应测定病人的免疫功能,避免免疫增强促进肿瘤生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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