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癌药物中,除激素类药物、长春新碱、博莱霉素等以外,均有比较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;特别是氮芥、环已亚硝脲、丝裂霉素等更为严重,常成为被迫停止化疗的原因。药物引起造血系统功能抑制,主要表现为末梢血液中白细胞数减少,最低值多在用药后8~15天出现,常于停药后14~21天内恢复。一般剂量的氟尿嘧啶或环磷酰胺所引起的白细胞低下,绝大多数可在停药后2周后恢复。应用亚硝脲类引起的白细胞低下,常继第一次下降后出现第二次下降,第二次常发生在第4周末,有时甚至要延迟至8~10周才逐渐恢复。
预防化疗后的白细胞降低,必须做到:
(1)严格掌握化疗适应症,对一般情况差、近期曾作过化疗或放疗的病人应慎用。
(2)在化疗开始之前及化疗的全过程中,给予必要的支持治疗,保护骨髓,减轻骨髓造血机能受到损伤。
(3)如白细胞下降4×10(9)/升时,应暂停化疗;如白细胞已低于1×10(9)/升时,应立即停药,采取严密的消毒隔离措施防止感染,并考虑输血或输白细胞成分血。
(4)拟用升白细胞药物如生白能、惠尔血等。
(5)中药提升白细胞以补气为主,如健脾补肾的中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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