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抗癌药物对增殖细胞与非增殖细胞的敏感性、剂量-反应曲线以及药物在分子水平上的作用,有条件地将其分为细胞周期特异性(依赖性)药物和细胞周期性非特异性药物。前者只对细胞周期中的某期有作用;而后者对各期都有作用,无论对增殖细胞和非增殖细胞都有杀伤能力。
1.细胞周期特异性(周期依赖性)药物
在有效浓度内和敏感周期中,随着药物和肿瘤细胞接触时间的延长,其毒性作用日渐增加,这是该期细胞积聚的结果(药物并不阻止细胞进入该期)。用药时间太短,即使大量应用,这类药物也不导致杀伤癌细胞能力的增加,如作用于M期的各种植物药,作用于S期的一些抗代谢药。这些药物的作用受到处于周期或其中某一阶段的细胞数目的限制,药量增加过大,并不能呈正比关系增加对细胞的杀伤能力,故一次大剂量给药,临床不会出现较好的效果。因此,如能使有效浓度维持较长时间,效果更好。
2.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
这一类药物会直接破环DNA或影响他们的复制与功能,可杀伤增殖周期各期细胞。其作用强度随药物剂量增加而增加,但增殖缓慢的细胞比增殖迅速的细胞对药物敏感性要低。一次给药剂量的大小,与临床疗效成正比,故以一次静脉注射为宜。这类药物包括烷化剂和大部分抗癌抗生素。为了获得最佳效果,理论上应该大剂量、间歇用药较好。目前常用的化疗方案大多数是大剂量、间歇给药,一般比较小剂量每日给药疗效要好。
虽然,抗癌药的这种分类在确定疗效上的参考意义有一定的局限性,但在明确药效动力学基础方面有相当的价值。目前,常把细胞周期非特异性和特异性药物或几种特异性药物配合应用,以发挥更大的治疗效果。如先用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,大量消灭肿瘤细胞,使肿瘤细胞总数减少后,用细胞周期待异性药物杀灭进入增殖周期的肿瘤细胞。也可无用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将肿瘤细胞阻滞于某一周期,当药物作用消失后,肿瘤细胞即“同步”进入下一周期,再用后一周期的药物,即可较多地杀灭肿瘤细胞,较少损伤正常细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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